系統目錄 > 學校組織 > 學校部門 > 訓育部 > 獎懲準則

獎懲學生標準細則

網頁內容

» 訓育部首頁
» 訓導目標及原則
» 訓育部之組織及責任
» 訓育部老師介紹
» 執行獎罰程序
» 獎懲準則
» 自新計劃
» 領袖生的組織及職責
» 歷屆領袖生長介紹
» 班長的工作及責任
» 值日生的工作及責任

導言

學校的訓導工作,每一位老師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,
我們相信朱敬文中學的老師都能兼顧管和教方面,其中班主任的責任尤為重要!
訓導的最大功效,在於幫助學生認識團體、學校、與社會文化所接納的行為、態度與常模,協助他們學習成年人的品質、社會道德標準與社會義務的要求,從而更使學生逐漸達到自我控制及自律,而適當的獎懲,對上述的目標甚為重要
本部認為目前的獎懲程序仍很適合我們的學生:一般過失(缺點或以下)由當事老師發出,經班主任和議,再由訓育部 / 級任加簽審核交班主任。

嚴重過失 (缺點以上) 由級任召集當事老師、正副班主任、訓導主任或有需要時中、英、數老師開會,考慮學生犯事動機及背境,審查學生過往行為紀錄及近期表現,共訂罰則及改善方法。最後交校長加簽通過。

搜集老師的寶貴意見及累積過往的經驗,我們將過往學生懲罰的類別及項目標準細則表列如後 ,本校的老師於獎罰學生時將作適當的依歸,然我們更希望各屆人仕及家長繼續給予我們寶貴意見,使本校的訓導工作能進一步改善。

獎懲準則

獎勵準則 2022_2023 ( PDF: 312 KB )
 


備註﹕ 以上文件乃作參考用途,訓育部將應獨立事件情汲作決定而母需另行通告。


資訊科技部 @ 2000 - 2017 . Version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