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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長的工作及責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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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及責任

班長的工作及責任
  1. 班長必須配戴班長章。
  2. 由班主任或同學選出。每班可選二至四人擔任(已任領袖生的不宜兼任班長)。
  3. 於點名時間內收集及點算是日要交的家課簿冊;填寫欠交家課學生名單。
  4. 呈交集得的家課簿冊交到老師指定的地點。
  5. 填寫及保管正確的同學座位表,存於課室日誌內,於上課時放在教師桌,以便教師使用。
  6. 填寫、檢查及保管「課室日誌」。每天上課前往校務處拿取「課室日誌」,於轉課室上課時,亦應攜帶前往,並於放學時交回校務處。
  7. 協助老師維持班內秩序(尤其是轉堂時)。
  8. 協助老師處理班內事務,如派發通告,家課簿等。
  9. 於白板寫出是日值日生的名字及第二天要繳交的家課項目。
  10. 遇有同學不適,經老師准許,陪同同學往校務處,通知該處職員後,須立即回課室繼續上課,無須逗留陪同,以免影響學業。
  11. 若上課時,老師逾時五分鐘仍未到課室,班長須往校務處報告,以便作出適當的安排。
  12. 上課老師、其他老師、校長或嘉賓進入課室時,須帶領同學敬禮。
  13. 負責課室內之設施,如窗戶、風扇、燈掣和壁報等,離開課室前,必須關掉冷氣機、風扇及燈,以免浪費電源。
  14. 獎勵:於成績表中註明曾當班長,表現出色者可獲優點,全年表現優良者可獲品行或服務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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